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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數字票據的新思考

    平博588体育 發佈時間:2022-03-21

    發展數字票據的新思考

    一、概念及特點

          (一)基本概念

           數字票據是數字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業界尚無明確清晰的概念,其內涵與外延將隨着數字經濟、數字金融以及數字票據自身的發展不斷充實完善。

          我們認爲數字票據可分爲廣義和狹義兩類概念,廣義的數字票據是通過大數據知識和信息的識別,選擇,過濾,存儲,確權,計價,使用,引導和實現票據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創新,實現更好地服務經濟金融的票據形態;狹義的數字票據特指通過區塊鏈技術手段實現的數字票據產品。

          (二)特點

          1.科技賦能

          數字票據與電子票據、紙質相比最大的特點在於科技賦能,數字票據基於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等新型技術手段的應用和創新,全面提升票據市場的各項能力,包括業務處理、業務分析、市場交易以及業務監管水平和對客戶的認知及風險識別水平,爲票據市場進一步創新發展奠定技術基礎。

          2.高度透明

          數字票據是信息高度透明的票據產品,與電子票據相比數字票據具備信息披露主體更多、披露信息更完整、披露效率更高以及全方位等特點,系統自動根據不同不同客戶以及業務環節推送所需業務信息及信用信息,確保日常交易所需。市場參與者也可根據權限,通過數據交易以及購買更多數據信息用於日常分析。

          3.嵌套式監管

          規範化發展是數字票據的重要支撐。在紙質及電子票據時代,票據市場存在業務數據與市場監管相脫節的情況,在數字票據時代監管部門可利用票據大數據分析市場參與者業務行爲,可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幹預違規交易,將票據監管嵌入日常票據行爲中,進一步提升票據市場監管的實時性、準確性。

          4.標準統一

          數字票據標準包括業務標準和技術標準,其貫穿於數字票據的全生命週期,具體包括:統一的業務規則、數據格式與標準、統計口徑、安全標準、以及數據採集、傳輸、存儲、處理、共享、銷燬等全生命週期管理要求等。

          5.交易創新

          數字票據的交易除傳統票據交易外,還包括數據交易以及數字票據創新交易。數字票據將推動票據業務及票據數據的資產化,實現相關票據資產的重新定價及流通。

          6.服務創新

          數字票據通過技術手段重構傳統票據業務,釋放數據生產要素價值,創新服務模式,推動實現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增量擴面、提質增效。通過大數據技術,可實現票據與供應鏈、產業鏈等場景的深度耦合;通過機器學習、虛擬現實等技術手段,可實現智能化票據交易;通過5G、開放API等技術,可實現非接觸票據服務體系。

     

          二、發展數字票據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必要性

          1.數字經濟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收入的《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指出:“高質量發展,就是能夠很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發展,是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發展,是創新成爲第一動力、協調成爲內生特點、綠色成爲普遍形態、開放成爲必由之路、共享成爲根本目的的發展”。

          數字經濟加速變革傳統經濟成爲主要經濟形態。當今世界,已經進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階段,數字經濟加速變革傳統經濟成爲主要經濟形態,成爲推動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有利於增強信息和生產要素的流動性,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經濟運行效率,有利於催生新模式、新業態,有利於區域間及城鄉間協調發展,提高全社會的資源利用率。同時,數字經濟是構建信息時代國家競爭優勢的重要力量,有利於經濟高質量發展。

          2.數字金融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

          金融作爲現代經濟的核心,也是數據密集型行業。數字金融可以全面提升金融業服務與管理,深度挖掘數據內在價值,把更多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實現多項賦能。

          加快數字金融建設,有利於推動構建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協調發展的新生態;有利於打造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有利於釋放數據生產要素價值,優化供應鏈資金供給,引導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推動實現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增量擴面、提質增效;有利於推動金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跨越式發展,支撐金融體系結構轉型和金融資源高效配置,推進我國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3.數字票據推動社會信用發展

          數字票據是數字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信息和票據信息是數字票據發展的前提條件,數字票據依託信用信息及票據信息基礎設施開展各項業務,藉助各類先進科技手段完善商業信用體系建設,將改變我國商業信用體系基礎設施弱、存量數據少、數據覆蓋面窄、跨部門協調難等問題,改善商業信用生態,推動社會信用良性發展。

     

          (二)可行性

          1.科技可行性

          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達到7.8%,數字經濟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當前,我國信息基礎設施全球領先、產業數字化轉型穩步推進、新業態及新模式競相發展、金融科技水平不斷提升、數字政府建設成效顯著、數字經濟國際合作不斷深化。在此背景下,大力推進數字票據發展具備政策、技術以及經濟可行性。

          2.信用可行性

          2021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要求“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數據開發利用,創新優化融資模式,加強信息安全和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助力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信用信息共享包括: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司法信息、納稅信息、住房公積金信息、社會保險信息等14大類,共37項。

          企業信用信息是數字票據發展的前提條件,完備的企業信用信息,有利於推動票據市場整合成長,有利於形成合理的定價機制,有利於防範商業信用風險。票據市場可以信用信息共享爲契機,推進數字票據發展規劃,打造集票據信息、票據交易、信用信息爲一體的新型市場基礎設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3.市場及基礎設施可行性

          (1)市場可行性

          票據市場業務產品衆多、票據交易頻繁、逐年穩步增長,是我國重要的貨幣子市場。以2021年爲例,全年承兌金額24.15萬億元,同比增長9.32%;背書金額56.56萬億元,同比增長19.84%;貼現金額15.02萬億元,同比增長11.93%;轉貼現金額46.94萬億元,同比增長6.41%;回購金額22.98 萬億元,同比增長14.98%。票據市場支持中小企業作用充分顯現,2021年1-11月,小微企業用票金額近50萬億元,佔比超過50%;小微企業用票家數近300萬家,佔比達到超過90%;小微企業票據平均貼現利率3.05%,相比2017年下降186個基點,共計爲小微企業減少利息支出逾千億元。龐大的票據市場爲數字票據創新發展提供了市場條件。

          (2)基礎設施可行性

          2016年12月票據市場基礎設施——上海票據交易所正式成立,其具備了票據報價交易、登記託管、清算結算、信息服務等功能,並承擔了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再貼現操作等政策職能,已成爲我國票據領域的登記託管中心、業務交易中心、創新發展中心、風險防控中心、數據信息中心,爲數字票據的創新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設施。

     

          三、數字票據發展的思考

          (一)樹立戰略思維,構建市場生態

           數字經濟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是全球社會經濟發展的大趨勢。通過以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區塊鏈、虛擬現實、移動互聯網等爲代表的新型技術,催生新產品、新模式和新業態。發展數字票據應緊緊抓住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數字經濟爲着眼點,樹立戰略思維,做好頂層設計,從法律法規、科技賦能、基礎設施、業務監管、客戶發展、信用提升、系統建設等方面統籌規劃,推動構建金融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充分釋放創新活力,提升金融服務的質與效,推動構建票據市場新生態。

          (二)打造框架體系,做好頂層設計

          數字票據框架體系是票據市場框架體系的子體系,是數字票據市場關係的整體組織、結構的總稱。數字票據框架體系主要包括:數字票據經營管理體系、數字票據制度體系、數字票據產品體系、數字票據交易體系、數字票據科技發展體系、數字票據業務運行體系、數字票據考覈評價體系、數字票據創新體系、數字票據風險防控體系、數字票據監管體系、數字票據客戶服務體系、數字票據研究體系等12個部分。

          數字票據框架體系是數字票據的頂層設計,建設數字票據框架體系有利於推進數字金融深化發展,更好服務數字經濟戰略目標;有利於深化金融科技發展,提升票據市場科技屬性,爲市場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空間;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降低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實施普惠金融戰略;有利於融合供應鏈、產業鏈,培育金融服務新模式;有利於提升票據市場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推進嵌入式風險控制及業務監管,降低數字票據市場業務風險;有利於推動我國商業信用發展,補齊企業信用數據短板,培育商業信用環境;有利於監管協調與統一,實現票據市場良性發展。

          (三)強化信息披露,提升市場透明度

          一是要擴大票據信息披露範圍,目前票據信息披露主體僅針對商票及商票承兌人,未來應完善信息披露要求,擴大信息披露主體範圍,將數字票據銀票、銀票承兌人及其他參與主體納入信息披露範疇;二是要融入企業信息披露平臺,目前信用信息披露僅限於承兌人在票據領域的信用狀況,未來應將票據市場信用信息應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平臺,便利市場參與主體全方位查詢企業信用狀況;三是要強化信息披露時效性,目前信息披露採用手動披露,部分商票承兌人存在披露不及時等問題,未來應將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於信息披露,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時效性;四是票據信息披露要與時俱進,不斷優化披露機制與系統,不斷提升票據市場的透明度。

          (四)夯實科技賦能,完善設施基礎

          一是大力推動數字票據硬件環境建設,鼓勵票據市場參與者對自身系統、通訊及網絡等設備進行數字化和智能化升級改造,打造安全、可控的數字票據硬件基礎設施體系;二是全面推進數字票據軟件環境建設,推動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型信息技術的應用,強化技術供給,尤其是需要提升中小金融機構信息技術能力,提升數字票據的應用與服務研發,更好適應數字經濟發展需求,構建智能、靈活的數字票據軟件基礎設施體系;三是持續推動存量票據標準化、規範化改造工作,按照數字票據標準改造存量紙質及電子票據各類數據,以豐富數字票據的數據資源,深化數據的融合、共享及應用,推動票據市場數字化走交易和創新轉型之路。

          (五)以數據爲核心,服務實體經濟

          一是要強化信用信息建設,企業信用信息是票據市場的薄弱環節,缺乏統一的數據標準、業務規範及基礎設施,需強化信用信息體系建設,重構企業授信及票據業務流程,提升信用數據供給及數字票據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二是要深化融合應用,牽頭部門需對數字票據進行統籌規劃,建立跨部門、跨機構、跨領域數據共享與應用機制,打破數據壁壘,實現數字票據全領域數據融合;三是要嘗試開展數據交易新業態,依託上海票據交易所、上海數據交易所等基礎設施促進數據要素市場流通,培育票據及信用數據交易市場主體,探索票據及信用數據定價體系、交易體系、評估體系及仲裁體系等,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與動力。

          (六)創新服務模式,深耕中小企業

          一是要發揮金融科技的作用,加大數據挖掘力度,強化智能分析手段,提升數字票據服務的準度與精度,實現金融資源對中小企業的精準滴灌,引導金融資源配置到社會經濟發展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二是要融入企業供應鏈體系,加快研究票據與供應鏈、產業鏈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徑,充分發揮供應鏈核心企業的龍頭作用,提升票據在供應鏈金融業務中的佔比,暢通鏈內物流、信息流及資金流,降低鏈內上下遊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提升數字票據服務的廣度與深度;三是要研究中小企業授信新模式,金融機構應結合數字票據、供應鏈金融及信用信息共享等新業態特點,調整對中小企業的授信評估模型,全方位、多角度評價信用風險,完善貸後管理要求,創新中小企業服務新模式;四是要研究在綠色領域、農業領域的數字票據服務新模式和新路徑,因地制宜開展特色化、綜合化涉農數字票據服務,促進農業供應鏈、產業鏈發展,完善農村數字金融服務體系,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七)防範市場風險,增強監管力度

          一是要強化數字化監管,構建多層次、系統化的數字監管體系,將新技術應用帶來的新產品、新業態及時納入監管,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將監管嵌入數字票據行爲中;同時,需加強監管協調,提升數字票據監管一體化水平,增強監管的穿透性,切實防範化解票據市場風險;二是金融機構要提升數字化風險管理能力,對接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及票據市場基礎設施,建立穩健的數字票據審批流程,強化對定價、授信、反洗錢、數據安全等領域的數字化審查,增強數字票據事前、事中、事後風險監測與處置能力;三是要建立數字票據的模型、場景的風險管理機制;四是要完善協同治理機制,建立票據市場監管部門、基礎設施、行業組織、金融機構和企業多元參與、有效協同的數字票據治理新格局,維護市場秩序。

          (八)統籌發展路徑,分步有序推進

          建議票據市場牽頭部門統籌規劃數字票據發展路徑。首先,應做好頂層設計,並可優先推進票據信用信息的相關工作,將票據市場信用信息融入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推動企業信用信息的集成與共享,爲數字票據發展奠定信用基礎;其次,應做好修訂數字票據法律法規及規劃業務模式等相關工作,完善《票據法》及相關法規制度,明確數字票據業務產品種類、業務流程,爲數字票據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及制度基礎;再次,應做好業務系統及要素市場建設的相關工作,通過引入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型技術手段,確保數字票據的業務交易、信用評估、風險控制、日常流轉、業務監測等功能順利開展,推動票據數據交易、信用數據交易等創新業態有序運行,爲數字票據發展提供系統基礎。
     

    — END —

     

    文章來源於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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